为进一步强化船舶大气污染排放监管,提升港区及周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全力守护深圳美丽蓝天,9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深圳海事局在前海湾保税港区启动了2026年港口船舶大气排放监管联合执法行动。

在联合执法行动启动会上,三部门就常态化联合执法行动作出部署,明确检查流程、岗位职责、安全规范及执法工作注意事项;市生态环境局向深圳海事局移交了船舶硫含量快速检测仪并完成签收,为开展船舶燃油污染筛查提供技术支撑。

本次行动中,三部门对港口岸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核查港口泊位岸电硬件配置、运维管理等情况;深圳海事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登船开展船舶检查,运用船舶硫含量快速检测仪检测船舶燃油含硫量是否达标,同步核查船舶岸电使用、船舶排放等情况。

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常态化开展船舶污染防治,在船舶排放监管和推进港口岸电应用等方面持续发力,取得积极成效。在船舶排放监管方面,2026年以来,深圳海事局开展燃油质量监督检查1290艘次,累计查处船舶燃油质量超标案件7宗。依托大鹏湾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监测监管试验区,在全国率先建成“空、陆、水”一体化立体监测监管系统,实现重点水域船舶排放在线监控。同时,深化深港联防联控,互通船舶违法线索,落实“一处违法、多处受限”区域监管机制,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船舶污染协同治理。

在港口岸电推广方面,我市把港口岸电推广作为靠港船舶减排的重要抓手,持续提升岸电建设与使用水平。市交通运输局持续落实绿色港航扶持政策,推动港口岸电设施基本实现“应建尽建”,目前深圳港130个泊位(油气化工码头除外)中,124个泊位建成岸电设施,覆盖率超95%;2026年以来,全港船舶累计连接岸电9080艘次,用电量突破4000万度,远洋船舶岸电用电量位居全国第一梯队。深圳海事局持续强化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监管,2026年以来,开展监督检查675艘次,同比增长166.8%,实现船舶岸电“应用尽用”,从源头削减船舶靠港污染物排放。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及深圳海事局将持续完善港口船舶污染联合监管机制,进一步强化船舶污染全链条监管,持续提升港区及周边大气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