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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获“深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现突出集体”荣誉称号

  9月22日,深圳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通报,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荣获2018-2020年度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现突出集体荣誉称号,这是我市生态系统各相关处室(部门)以及各管理局共同努力的结果。

  三年来,在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生态环境系统始终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工作,积极开展“行业清源”和“线索清仓”专项行动,对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整治,对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实行“零容忍”,严厉惩处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统筹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茅洲河综合整治入选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正面典型案例,环保督察整改1188宗案件全部办结,成效明显。二是持续开展“利剑”系列专项执法。2018-2020年,全市共对7613宗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处罚金额5.71亿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6宗,累计处罚金额569万元,实施查封扣押373宗,限产停产171宗,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94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87宗。三是合力共同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市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合成立“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办公室”,会同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联合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操作指引》,建立协同办案、案件移送、查处监督机制,通过建立“一平台、一指引、三机制”,强化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增强联合打击环境污染犯罪力度,成功查处了龙岗废机油加工等一批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四是强化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的环境监管。共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8902家,完成整改724家,处罚14家,对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强对医疗废物产生、转移、贮存、处置全过程检查指导,确保做到医疗废物废水“全收集、全覆盖、全处理”,疫情期间全市未发生一起非法倾倒处置医疗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五是完成“散乱污”企业(场所)整治工作。全市共排查确认“散乱污”企业3014家,全部完成整治,实现了“动态清零”的目标。经测算,全市通过“散乱污”整治,有效减排废气513吨、工业废水2400吨、危险废物69.9吨,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六是推动完善环境信访化解机制。坚持每月召开全市环境信访维稳形势分析会,出台《环境信访管理办法》等制度,推动解决下坪填埋场臭气扰民、罗湖区莲塘街道臭气扰民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牵头制定我市涉环保“邻避”问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圆满完成了特别防护期和重要敏感时间节点的环境安全和信访维稳工作任务,实现了无越级上访、无群体性事件、无极端行为和负面炒作的维稳目标。通过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始终保持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全市生态环境领域相关行业总体规范有序,未发现有黑恶势力垄断市场。固(危)废处置等行业的违法犯罪现象得到有效整治,未发现以环保名义收取“保护费”“封口费”,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等违纪违法问题,确保了相关违法行为在我市生态环境领域不存在滋生空间和土壤。

  下一阶段,我市生态环境系统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定力和必胜信心,根据市扫黑办有关要求,将扫黑工作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持续开展“行业清源”和“线索清仓”行动,不断提升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确保我市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取得更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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