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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结

  按照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对照市人大建议办理配套工作制度规定,市生态环境局稳步推进202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共办理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39件,其中承办2件,主办7件,分办3件,汇办27件,目前已全部办结,签收率、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代表建议内容重点集中在碳交易、碳减排(12件)和噪声污染防治(5件)两个方面,其中市人大常委会将4件噪声污染防治建议合并为《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噪声扰民治理的重点建议》,并交付市政府重点办理,具体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另外22件代表建议涉及水环境监管、水源区划调整、塑料污染防治各3件,大气污染防治、环评审批各2件,生态文明考核、生态环保规划、环保产业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生物多样性保护、绿色采购、环保执法监管、老旧车淘汰、生态环境监测各1件。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的通知》要求,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时任局党组书记刘初汉同志在市“两会”结束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专题传达市“两会”精神,强调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局长李水生同志组织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代表建议具体办理工作,并要求分管局领导高度重视,掌握每件建议的办理进展,具体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建议内容并主动与代表沟通联系,结合市生态环境局工作实际正面响应代表建议,严禁避实就虚,答非所问,同时主动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办理进展,确保代表所提建议能够落到实处。针对《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噪声扰民治理的重点建议》,市生态环境局作为牵头部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代表及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部门,召开了专题座谈会,并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李水生局长任组长,分管噪声及监测工作的文忠副局长、分管执法工作的许化支队长任副组长。

  (二)强化沟通协调。市生态环境局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主动邀请代表参与,自觉接受监督。在建议的办理过程中,市生态环境局以解决问题为宗旨,以代表满意为导向,把与代表的沟通协调贯穿建议办理工作的全过程,比如在办理今年市“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对政府工作所提意见建议时,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的20项意见建议全部获得代表委员满意认可,其中19项由市生态环境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亲自沟通。针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市生态环境局在做好疫情防控并征得代表同意的前提下,通过专程拜访、专题座谈等形式为代表答疑解惑,全力争取代表的理解与支持,比如今年8月11日,市生态环境局李水生局长主持召开噪声污染防治重点建议专题座谈会,邀请了郑阳、雷桂林、叶曙兵、刘德全、张莎、刘正等6位代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参加;再比如9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专就地铁11号线噪声扰民建议办理工作召开代表座谈会,邀请了雷桂林、向心悦、肖甜、余莉、张舒、罗江萍、郭丽等7位代表参加。另外,为便于代表及时了解全市生态环境最新状况,市生态环境局每季度在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第一时间向代表发送提醒短信,同时附网站链接,方便代表查看掌握,2021年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至今已发送两期。

  (三)完善工作机制。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人大建议专人统筹负责机制,一是严明行文规范,明确工作要求,制作复函格式范本,从源头指导各办理单位优质高效开展办理工作,同时将建议答复函格式及内容审核纳入发文审核环节,从末端把好“出口关”;二是持续落实局建议提案试行管理办法,严格“办前部署,办中跟踪,办后总结”,同时将建议办理与局内绩效评估挂钩,定期通报办理进展,时刻督促跟进落实;三是试行开展建议提案办理“一对一”内部培训,为各单位部门答疑解惑,进一步规范全局建议办理流程,提升办理水平,确保解决问题,代表满意。

  三、典型案例和主要成效

  (一)关于碳交易、碳减排的相关建议

  碳交易、碳达峰、碳中和是今年代表普遍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相关代表建议12件(分办、主办各2件,汇办8件),占市生态环境局办理建议总数的31%。市生态环境局对此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相关代表建议,逐条组织落实,取得一定工作成效。

  熊永强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大气应对工作的建议》(第20210156号)由市生态环境局分办。建议要求开展工业园区碳减排路径和重点行业碳排放信息研究。我市一是大力推进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工程建设,开展试点实施方案及指引编制工作,形成《深圳市近零碳排放区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在工业园区方面拟遴选若干个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减排潜力较大或低碳基础较好的园区开展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工程建设,明确近零碳排放园区试点工程实施路径,推进园区产业结构低碳化;二是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深圳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实施效益评估工作,对纳入深圳碳市场管控的工业行业碳排放水平进行初步评估,总结管控的制造业碳排放主要特点,为进一步加大工业领域碳排放力度、强化碳交易市场化减排作用奠定基础。

  陆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市层面加大对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第20210717号)由市生态环境局分办。建议要求探索在全市建立碳汇交易机制。我市一是组织开展碳汇储量摸底和碳汇核算标准研究工作,为推动本地碳汇交易奠定基础。自2012年起,我市连续编制了2005-2018年市级温室气体清单,核算每年林业碳汇增量;2016年,我市开展近岸海域“蓝碳”测算标准及影响机制研究工作;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了《海洋碳汇核算指南》。二是充分利用拥有经国家备案的自愿减排交易机构的优势,积极开展碳汇交易。2013年1月,深圳排放权交易所(碳交易平台)获国家批准备案成为自愿减排交易机构;6月,深圳率先启动碳交易试点工作,并建立碳抵消机制。截至2021年7月底,深圳碳市场已上市85个风电、光伏和林业碳汇等各类国家自愿核证减排项目,减排量累计成交2379万吨,金额2.59亿元。

  张仲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创建“碳中和城区社区”的建议》(第20210707号)由市生态环境局主办。建议要求尽快发布碳中和城区/社区行动方案,建立碳中和城区/社区标准体系和技术体系,率先推出碳中和示范城区/社区。我市一是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了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二是持续加强碳中和标准体系和技术体系建设。制定并实施严于国家标准的深圳市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基本编制完成《深圳市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导则》;研究建立健全低能耗、超低能耗、正能效建筑等相应的技术体系、标准体系;2019年在科技计划改革中专门设立“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已投入科研资金8000多万元;将能源、建筑等领域碳减排技术纳入2022年“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重点技术需求;2020年制定发布了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强化绿色低碳技术的推广。三是在深圳国际低碳城构建了低碳指标体系,开发了碳排放监测平台系统,建设了数据中心及展示中心,增强了建设成果的科普示范效应。

  叶青等代表提出的《关于使用财政资金的大型活动率先开展碳核查的建议》(第20210731号)由市生态环境局主办。建议要求对使用财政资金的大型活动率先开展碳核查。我市由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于2020年底启动深圳市大型活动碳中和制度研究工作。一是牵头编制深圳市地方标准《大型活动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指南》,提出适用于深圳市大型活动碳排放量核算的原则、边界、方法、报告内容以及排放因子。二是积极推动《深圳市大型活动碳中和推广实施方案》的编制,从总体要求、实施范围、实施流程、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五方面构建深圳市大型活动碳中和制度体系。

  (二)关于噪声污染防治的相关建议

  噪声扰民作为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之一,今年也受到了代表的热切关注,同时也成为今年市人大常委会专门交付市政府办理的3件重点建议之一。今年市生态环境局共收到相关代表建议5件(承办、分办各1件,汇办3件),由其中4件合并形成的重点建议也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办理,目前重点建议工作方案已印发,各项工作均有序推进中。

  赵勇刚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升环境噪声监测工作的建议》(第20210427号)由市生态环境局承办。建议要求完善噪声监测体系,确保监测工作质量;扩大噪声监测队伍,满足噪声监测工作需求;引进信息化技术,提升噪声监测技术水平。市生态环境局一是已设置23个功能区环境噪声自动监测子站(含国控、市控),覆盖全市各行政区,可对全市环境噪声质量实时监测,同时将《深圳市噪声自动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上报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的重大项目。二是严格要求持证上岗,实现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十个分站现场采样监测人员100%具有噪声监测上岗证,并在既有持证基础上,要求全站实验分析人员和机关管理人员人人获证;广东省深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已将噪声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着力提高全体监测人员对噪声监测仪器的熟悉程度,不断提升监测人员的专业水平与综合技术能力。三是在“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深圳市噪声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中拟启动现代化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将原有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升级改造,建设400余个监测点位和覆盖全市区域的集噪声自动监测,噪声模拟预测、评估和预警分析,二维/三维GIS空间可视化等为一体的噪声自动监测与噪声地图应用平台。

  雷桂林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降低地铁11号线地面路段噪音解决噪音扰民问题的建议》(第20210724号)由市生态环境局分办。建议要求生态环境部门、轨道交通部门按照《深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和《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采取建设全封闭声屏障和改造轨道等多种措施相结合的方式,将周边居民、学校、医院等设施的噪音永久降至规范标准以内。市生态环境局已于9月2日召开地铁11号线高架段噪音扰民问题专题座谈会,通报了最新工作进展,研究了下一步工作安排。目前宝安区政府已协调拾悦城、华强城开发商书面承诺承担出资责任,计划10月30日前签订出资协议;深圳地铁集团已同意承担先于地铁11号线建设的建筑物区段所需费用,已发布施工招标公告,计划今年10月定标,11月进场施工。

  四、建议转化为实际工作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以建议与业务“双融双促”为原则,在办理人大建议的过程中力求将代表建议与业务工作挂钩,积极推动建议的实际落地,确保把工作落实落细,切实解决我市有关生态环境问题。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已顺利办结的39件人大代表建议,多数已基本转化为实际工作。比如分办的《关于加强大气应对工作的建议》(熊永强等,第20210156号)、《关于市层面加大对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建议》(陆华等,第20210717号)等2件;主办的《关于在危险废物领域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建议》(房永斌,第20210013号)、《关于加强对我市饮食业油烟超标排放监管力度的建议》(宋涛等,第20210123号)、《关于创建“碳中和城区社区”的建议》(张仲华,第20210707号)、《关于使用财政资金的大型活动率先开展碳核查的建议》(叶青等,第20210731号)等4件;汇办的《关于推广绿色消费,使用可降解袋的建议》(肖幼美等,第20210132号)、《关于发展低碳循环经济,推行绿色采购的建议》(熊永强等,第20210157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节能环保产业力度的建议》(李玉兰等,第20210168号)、《关于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建议》(熊佩锦等,第20210270号)、《关于推动率先实现碳达峰,打造碳减排碳中和示范标杆城市的建议》(刘剑洪等,第20210406号)、《关于有序管理广场舞活动的建议》(刘德全等,第20210418号)、《关于补齐城市粪污处理能力缺口,建立健全生活污水污泥处理长效机制的建议》(姚云峰等,第20210569号)、《关于加强城市节水在全市公园、绿地和绿道推广采用再生水浇洒的建议》(杜红等,第20210661号)、《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降低碳排放推动时尚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潘明等,第20210673号)、《关于加强维护茅洲河治水成果的建议》(黄振辉等,第20210753号)等10件

  五、B类答复建议的后续办理情况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承办、主办、分办的12件人大代表建议中,答复结果为B类的建议有3件,分别为主办的《关于提高医疗废水管控力度、降低医疗废水病菌污染风险的建议》(张少林等,第20210430号)和《关于加快饮用水水源一、二级保护区拟调整为准水源保护区项目容缺审批流程的建议》(何彩梅等,第20210697号)2件、分办的《关于降低地铁11号线地面路段噪音解决噪音扰民问题的建议》(雷桂林等,第20210724号)1件,后续已跟进办理。

  六、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承办、主办、分办的12件代表建议答复意见,除3件不公开或依申请公开外,其余9件可公开。目前已有5件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公开,具体网址为https://meeb.sz.gov.cn/xxgk/qt/jytablgk/rdyablqk/,另外4件均为碳交易、碳减排相关建议,目前正在公开流程审批中,预计9月底前可公开。后续市生态环境局将严格按规定公开办理工作总结及有关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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