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提案》(第20220304号)收悉。此件由我局分办,涉及我局职能部分为第三条建议。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并组织认真研究,现就提案有关办理情况进行答复,详见附件。
此函。
附件:1.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第20220304号提案的答复函
2.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第20220304号提案工作清单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