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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根据政协深圳市委员会办公厅2022年政协提案办理有关工作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已顺利完成2022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办理基本情况

  (一)办理总体情况

  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共办理政协提案27件(含2021年B类提案2件),包括主办10件(含2021年2件),分办4件,会办13件。目前27件提案均已按时签收、答复。提案内容涉及碳交易、碳减排9件,固体废物管理5件,核应急、水污染防治、环评审批、生态环境宣传各2件,生态环境信用建设、生态环境质量、自然生态保护、海洋生态保护、面源污染治理各1件。

  (二)2021年度B类答复跨年度办理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B类答复提案有2件,分别为《关于建议统筹实施碳排放战略,推动深圳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20210518号,高瞻等委员)、《关于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城市面源污染智慧化治理的提案》(第20210113号,九三学社深圳市委会)。

  《关于建议统筹实施碳排放战略,推动深圳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20210518号,高瞻等委员)建议一是我市尽快出台系统的政策包;二是尽早储备碳排放资源;三是建立深圳市产品碳排放数据库。针对建议一,我们一是统筹谋划“双碳”政策,印发实施《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二是发展新能源及绿色产业,印发《深圳市培育发展新能源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深圳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全国首创《绿色产业认定评价导则》。三是持续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发布《关于加强深圳市银行业绿色金融专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并研究制订配套制度文件;成功发行粤港澳大湾区首单蓝色债券、多个银行间市场碳中和债、境内首单非金融企业气候债券;开展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和环境风险压力测试,已有10余家金融机构公开发布环境信息披露专项报告;创新推出支持小微绿色企业、绿色项目的再贴现绿色通道;2022年第二批认定10家绿色金融机构;组织建设绿色金融公共服务平台。针对建议二,我们一是推动碳汇核算及价值转换。编制市、区两级2019-2020年度温室气体清单,核算全市林业碳汇增量;推动《海洋碳汇核算指南》升级成为地方标准。二是健全深圳碳普惠体系。印发《深圳市碳普惠管理办法》;打造低碳公共出行、居民低碳用电两个碳普惠方法学和应用场景,累计用户数突破110万人;推动深圳碳普惠和碳市场统一管理平台建设立项申请。针对建议三,我市正积极推进大湾区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工作。

  《关于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城市面源污染智慧化治理的提案》(第20210113号,九三学社深圳市委会)建议一是通过四个阶段的工作,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实现对城市面源污染的智慧化治理;二是通过四个方面的保障措施,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针对建议一,我们一是从初期雨水面源污染水质监测、污染负荷分析、耦合模型构建、负荷削减与控制政策研究等4个方面开展面源污染智慧化治理研究。二是推进水环境自动监测智慧系统建设,完成地表水大、中、小型试点站各1座与浮标试点站4座,同时强化水质监测,持续对全市河流开展每周监测,并将按河长占比水质优良情况纳入周报。三是推进13类涉水面源污染整治,开展排水监督执法,建立“双随机检查+日常检查+APP巡查”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出台《深圳市非工业排水预处理设施设置指引(试行)》,加强城市道路清洁环卫、施工工地、农贸市场等监督,梳理完善污水处理系统,强化末端治理。四是加强水质监测数据共享。市生态环境局依托“智慧环保平台”,建设水环境综合管理系统,将监测数据共享至市水务局、市政数局数据系统;市水务局依托智慧水务大数据中心,汇集共享水质监测数据。针对建议二,我们一是强化河湖长制与生态文明考核。市水务局将“清漂”纳入各区河湖长制年度考核,将河湖管理范围内面源污染防治作为河湖管养单位考核内容之一,2022年4月已完成第一次“清漂”工作;已出台《深圳市2022年度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实施方案》,将涉水面源治理纳入生态文明考核。二是利用社会资本,如中电建集团、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水务集团等单位参与初期雨水面源污染治理研究。三是鼓励公众参与,拓宽监督渠道。市水务局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宣贯方案,开展普法培训,印发普法读本,宣传排水行为规范;出台《深圳市民间河长管理办法》,号召社会各界参与爱水护水、共同监督,目前全市民间巡河志愿者约14余万名。市生态环境局采取“线上培训”方式组织开展涉水面源污染长效治理业务培训。

  市生态环境局已就以上两件2021年度B类答复提案最新答复内容分别与委员沟通,均获得委员满意认可,并按要求在《深圳市政协提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追加答复。

  (三)主要办理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一把手”责任制的通知》,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局主要领导先后组织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和局长办公会,传达市“两会”精神,研究部署政协提案具体办理工作,要求全局上下高度重视,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将开诚布公地办理答复与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结合起来,精心制定办理计划,严格落实办理责任,确保政协提案能够落到实处。

  二是强化沟通协调。市生态环境局在生态环境保护过程中主动邀请委员参与,自觉接受监督。在提案办理的过程中,市生态环境局把与委员的沟通协调贯穿提案办理工作的全过程,比如在办理今年市“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对政府工作所提意见建议时,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的20项意见建议全部由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亲自沟通并获得代表、委员满意认可。另外,为便于委员及时了解全市生态环境最新状况,市生态环境局每季度在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第一时间向委员发送提醒短信,同时附网站链接,方便委员查看掌握,2022年至今已发送4期。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政协提案专人统筹负责机制,一是严明行文规范,明确工作要求,制作复函格式范本,从源头指导各办理单位优质高效开展办理工作,同时将政协提案答复函格式及内容审核纳入发文审核环节,从末端把好“出口关”;二是持续落实建议提案试行管理办法,严格“办前部署,办中跟踪,办后总结”;三是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与局内绩效评估挂钩,定期通报办理进展,并将滞后事项纳入督办,时刻督促跟进落实,确保解决问题,委员满意。

  二、典型案例

  (一)关于用好法治化和信息化两大手段,推进“无废城市”全周期管理的提案(第20220456号,九三学社深圳市委会)

  提案建议一是完善无废城市相关立法、加强执法,为“无废城市”全周期管理提供保障;二是打通全周期信息化脉络,实现“以智管废”;三是“废”“碳”协同,共同推动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四是推动“智能无废小区”试点,为深圳市“无废城市”建设打下坚实基础;五是探索各区成立区级国企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开展全过程监管。

  针对建议一,我们一是加强立法,不断完善固废治理制度体系。已印发6部涉固废治理的地方性法规和85项“无废城市”政策文件;已印发《深圳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深圳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和任务清单》;2021年组织40余家企业召开绿色产品认证政策法规标准宣贯会,积极推动企业试点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已创建国家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绿色工厂、绿色产品设计企业、绿色制造系统集成供应商共计86家,绿色产品82件;2022年以来,共检验食品和化妆品等过度包装108批次,合格产品104批次,合格率96.3%;发布实施《深圳市同城快递绿色包装管理指南(试行)》《深圳市邮政快递业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三年实施方案》;目前全市快递绿色包装使用比例已达58%,可循环快递箱(盒)使用量25.16万个,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95.4%,可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98.1%,新增80个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将“低值可回收物得到有效回收和再生利用”作为考核指标纳入《2022年度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修订版)》;已印发《深圳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和空间布局实施方案(2022-2025年)》《2022年度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估细则(修订版)》。二是保障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用地需求,拓宽固废治理资金投融资渠道。各级政府及相关市直部门已将“无废城市”建设资金需求列入部门预算保障。三是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和激励政策。修订《深圳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印发《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办法》,截至目前共评选出6800多名激励对象,发放激励资金9800余万元;截至2022年5月,全市共检查生活垃圾投放点位32.3万余点次、收运车辆2.98万余台次、处理企业1.1万余家次。四是推广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强化产废者回收责任。市发展改革委已印发《深圳市开展国家新能源汽车动车电池监管回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8-2020年)》和《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开发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溯源管理平台;市市场监管局已印发《深圳市2021年种植业“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市政府办公厅已印发《深圳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和空间布局实施方案(2022-2025年)》。五是培育壮大危废处置产业,加大科技支撑。已培育深环科技、东江环保等一批危废处置龙头企业;已设计开发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置交易平台,目前已有5813家机构在平台注册成功;正在建设国家环境保护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技术中心、危险废物利用与处置工程技术(深圳)中心和固体废物鉴别工程中心。六是不断提高执法监管能力水平。已开发危险废物远程执法平台,大大提升了执法效率;2022年上半年,深圳市对于环境违法行为共出动134254人次,检查58701厂次,对809宗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其中非现场查处案件41宗,处罚总金额3492万元。

  针对建议二,我们已上线运行智慧环保监管平台并完成环境质量分析系统建设。在生活垃圾领域,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已建成智慧环卫、智慧分类两个智慧化、信息化平台;在建筑废弃物领域,市住房和建设局已建设运行建筑废弃物智慧监管系统,覆盖全市1224个建设工地、17990台泥头车、285处处置场所;在危险废物领域,依托广东省固废平台对危险废物处置实现全过程监管,同时依托固体废物智慧监管系统,增设固体废物视频远程执法功能模块,累计开展视频执法6967次;在市政污泥领域,市水务局建立“5+1”污泥监管制度体系,并将市政污泥纳入固体废物申报登记范畴并实行电子联单管理;在农业废弃物领域,市市场监管局已构建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投入品“进-销-用-回”等全流程智慧监管系统。

  针对建议三,我们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推动“废”“碳”协同。在《深圳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中设立减废降碳专项行动计划;市发展改革委已将实施“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纳入深圳市碳达峰碳中和的工作顶层设计方案编制中。二是推动减废行动与碳普惠深度融合。已印发《深圳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深圳市碳普惠管理办法》《深圳市居民低碳用电碳普惠方法学(试行)》,推动绿色生活与碳普惠深度融合。三是加强科技支撑,推动“无废城市”建设减废降碳协同增效。已召开深圳市“无废城市”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筹备会,推动减废降碳协同增效以及新型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

  针对建议四,我们一是践行绿色生活,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已印发《深圳市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截至2021年底共创建772家绿色单位,已发布《绿色企业评价规范》《绿色社区评价规范》等一批绿色生态创建行动地方标准。二是依托生活垃圾分类,推进智能“无废小区”试点建设。已印发《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铁十条”》《深圳市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物联感知系统建设工作方案》。

  针对建议五,我们一是高位统筹,基本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框架体系。成立了市级“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领导小组(现并入深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各区成立区级“无废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将“无废城市”建设任务纳入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二是积极尝试,推广“物管城市”治理模式。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正在推广“物管城市”治理模式。

  (二)关于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全民参与的提案(第20220467号,尹申民委员)

  提案建议一是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团体作用;二是建立碳普惠机制,推动建立大数据平台;三是加强培育责任意识,树立环保人人有责新风尚。

  针对建议一,我们一是积极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出台环保社会组织内部审查工作指引;二是积极推动环保社会组织参与生态文明共建,将引导社会参与、完善环保社会组织支持和培育政策等纳入《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政策行动方案(2022-2025年)》;三是积极推动低碳减排项目参与深圳碳普惠体系。

  针对建议二,我们一是发布了《深圳碳普惠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全市碳普惠体系三年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印发了《深圳市碳普惠管理办法》,规范了全市碳普惠管理要求。二是发布了《深圳市低碳公共出行碳普惠方法学(试行)》,并联合腾讯公司等上线“低碳星球”小程序,总用户量已突破100万,整体减碳量约为100余吨;发布了《深圳市居民低碳用电碳普惠方法学(试行)》,为国内首个核算居民低碳用电的方法规范。三是依托世界环境日、全国节能周宣传、全国低碳日等主题活动,启动碳普惠品牌设计公开征集,开展知名景点学校碳普惠低碳打卡活动。四是已完成深圳碳普惠和碳市场统一管理平台项目建设意向书编制。

  针对建议三,我们一是积极探索从幼儿园到高中阶段的生态文明教育模式,推进青少年对生态文明理念理解的递进式提升,面向青少年举办碳达峰碳中和宣传活动。2021年开展了深圳青少年环保节活动,围绕“碳达峰碳中和”主题开展了环保漫画征集比赛,共征集到全市247所中小学校1098幅漫画作品;搭建小程序平台向青少年宣传碳达峰碳中和理念,参与人数达23260人;制作了《迈向碳中和》《零碳生活》等双碳相关主题网课,向全市150万学生播放宣传;市教育局已印发《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举办中小学“生态文明我最美”零碳社会探究活动的通知》,引导全市中小学生关注“碳达峰碳中和”。二是组织开展公众环境宣传和教育设施创建工作。每年结合“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开展节能宣传周、减污降碳、低碳生活主题活动宣传和公益广告宣传;截至目前已创建市级自然学校22个、环境教育基地39个,每年累计接待青少年170万人次。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市生态环境局已完成2022年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总体而言,整体办理水平较往年有所提高,但部分问题仍有待改进。一是市生态环境局虽已形成主协办联动的提案办理机制,但部分提案协办单位的协同办理意识不够强,对主办单位的办理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二是受人员变动等因素影响,部分主办单位政协提案工作清单依然存在填写内容冗杂、不够精准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为持续稳步提升政协提案整体办理水平,市生态环境局将一是进一步发挥建议提案办理总体牵头部门职能,统筹做好对提案办理单位,特别是协办单位的督办提醒,确保主协办能够协同一致;二是进一步从源头加强对主办单位提案办理工作,特别是提案工作清单填写工作的指导培训,同时继续严把发文审核关,增强对提案复文格式内容的复审,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提案办理工作。

  四、对政协提案工作的意见建议

  在市政协提案委的统一指导下,全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在方式方法上不断取得突破创新,特别是近年来提出的“表格化、清单化”办理方式,创造性的引领全市各单位部门进一步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近年来,受持续疫情影响,市级层面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培训开展的相对较少。建议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以线上、线下、专题课程等形式组织开展有关培训,进一步指导全市各单位部门深入落实政协提案办理“表格化、清单化”工作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将严格落实市政协提案委有关工作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并持续对照“表格化、清单化”的标准做好政协提案的办理,同时严格做好清单系统填报、办理质量评价、提案线索征集和提案工作总结,全链条、系统性抓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五、自评

  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认真组织开展2022年度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一是及时签收反馈,主动沟通并及时办理答复,2022年承办、主办、分办的12件提案,已有7件获得委员“满意”评价,5件经初步沟通,也得到委员满意认可,委员将于近期进行系统评价;二是重视办理实效,多数提案已转化为具体工作措施,部分B类答复提案也已制定工作计划;三是公开办理结果,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承办、主办、分办的12件提案均已完成答复,除6件复文不公开外,其余6件复文可公开,目前全部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政协提案办理公开”专栏予以公开,网址为https://meeb.sz.gov.cn/xxgk/qt/jytablgk/zxtablg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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