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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度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根据政协深圳市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办理深圳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提案的通知》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已顺利完成2020年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一、办理基本情况

  (一)办理总体情况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共办理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提案15件(含2019年B类提案一件),其中主办4件(含2019年1件),分办2件,会办9件。目前15件提案均已按时签收、答复,委员满意率达100%。提案涉及环评审批、地表水环境监管、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各3件,固体废物管理、噪声污染防治各2件,生态环境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各1件。

  (二)主要办理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了“局主要负责同志部署,分管局领导掌握,部门主要负责人承办”的工作模式。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初汉同志多次在局长办公会上研究部署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分管局领导高度重视,掌握每件提案的办理进展,具体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结合市生态环境局实际,亲自研究提案内容并主动与委员沟通联系,确保委员所提建议能够妥善落实。

  二是强化沟通协调。市生态环境局以解决问题为宗旨,以委员满意为导向,把与委员的沟通协调贯穿提案办理的全过程;针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市生态环境局在做好疫情防控并征得委员同意的前提下,通过专程拜访、专题座谈等形式为委员答疑解惑,全力争取委员的理解与支持。为便于委员及时了解全市生态环境最新状况,市生态环境局每季度在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第一时间向委员发送提醒短信,同时附网站链接,方便委员查看掌握。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安排专人统筹并严格按规范开展提案办理工作;建立提案办理内部联络员机制,确保委员诉求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响应和反馈;落实提案线索常态化征集工作要求,积极组织报送提案线索;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局年度重点工作,建立台账,实时督办,确保解决问题,委员满意。

  二、典型案例

  《关于治理噪声污染建设宜居城市的提案》(第20190559号主办A类),李水生委员建议一要加强统筹协调,理清治理思路;二要强化源头控制,缓解交通噪声;三要严格监管执法,有效控制施工噪声扰民;四要鼓励多方参与,社会共享共治。为此我们一是在《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修改中将建筑施工噪声纳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完成二维噪声地图绘制工作;二是在编制《深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时考虑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严格按照《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要求设置噪声防护距离,编制《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三是将在管工地视频监控数据接入智慧环保平台,创新监管机制,建立“一点一策”“领导包案”“巡办分离”等工作制度;四是举办噪声污染防治专题“在线访谈”网络直播互动,参与“民心桥”活动,并向施工单位和市民发放环境噪声防治宣传手册,积极推动将噪声污染防治规约写入绿色社区创建指引,组织申请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补贴专项资金。

  《关于加强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的提案》(第20190568号主办A类),吴兵委员建议一要增设有资质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二要成立区域性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三要探索医疗废物电子监管模式;四要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部门联动。为此我们一是积极提升我市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开展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扩能改造项目,新增三号焚烧生产线(35吨/日),形成80吨/日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完成深投环保龙岗分公司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改造一期工程,新增一条医疗废物进料线及消毒设施,深投环保龙岗分公司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已达20吨/日;二是探索一般医疗废物集中收集模式,在龙岗区建立医疗废物储存仓库;三是开发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智慧监管平台、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手机端APP和医疗废物监管收集APP,要求处置中心所有运输车辆安装GPS定位和车载视频设施;四是定期召开联席座谈会和协调会,并建立医疗废物收集工作群,明确对接人员,及时共享和通报相关信息。

  《关于深圳蛇口渔港环境治理的建议》(第20200055号分办A类),林晓辉委员建议环保部门严格执法,禁止废气油污的不达标排放;加强环境宣传教育,鼓励社会共同治理。为此我们一是严格监管执法,及时查办有关油烟及气味投诉,推动渔船清洁能源改造,完成渔船350艘、功率9451.6千瓦减压工作;二是持续抓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2019年以来深圳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先后发布数十篇海洋科普文章,引导市民认识并参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2020年市政协办公厅对提案答复函的格式进行了修订,表格化的新形式确保了各办理单位能够对照提案建议清单逐条答复,而市生态环境局部分提案办理人员对提案最新办理格式要求理解不够到位,开始仍遵循经验主义,沿用旧有格式,没有严格按照新的复函格式行文。另外,市生态环境局部分提案主办和协办单位之间的对接不够紧密,协办单位提供协办意见不够及时,导致提案办理过程“前松后紧”,提案主办单位容易在办理截止日期前出现工作被动局面。

  (二)改进措施

  为确保各提案主办单位能够按照提案答复函的最新格式行文,市生态环境局从源头抓起,在提案复函的发文审核环节增加专人对复函格式进行审核,保证了市生态环境局提案复函格式的规范性和一致性。为确保提案主办单位能够及时优质高效完成提案办理工作,市生态环境局专函对提案主办和协办单位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并建立了提案办理跟踪督办机制,定期向局领导通报进展,确保市生态环境局主办协办单位能够密切联络,步调协同。

  四、对政协提案工作的意见建议

  市政协编制提案工作清单的工作方法已日臻成熟,2020年又对答复函的格式进行了修订优化,我市提案办理工作机制正在不断创新中走向完善。

  按照2020年我市绩效评估工作方案,今年市政协也对政协提案办理绩效评分标准进行了改革创新。考虑提案办理的最终目的是转化为实际成效,建议2021年一是以提案办理的实际转化效果为主要加分项,具体以各办理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为考核依据;二是合理评估各办理单位提案工作清单(包括会办单位),避免意见回避主要矛盾或空泛没有具体意见,并将此作为扣分项。

  五、自评

  市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度市政协六届六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一是及时签收反馈,主动沟通并及时办理答复,2020年主办、分办的5件政协提案均获得委员“满意”评价;二是重视办理实效,多数提案建议已转化为具体工作措施,部分B类提案也已制定工作计划;三是公开办理结果,已按要求将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主办、分办的5件提案复文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建议提案办理公开”专栏(https://meeb.sz.gov.cn/xxgk/qt/

jytablgk/zxtablgk/)予以公开;四是积极提供提案线索,2020年已报送提案线索2条,含重点提案选题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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