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雄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规划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监管工作的提案》(第20210532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该提案有关办理情况进行答复,详见附件。
此函。
附件:1.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20210532号提案的答复函
2.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第20210532号提案工作清单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