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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现公布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媒体、微信、微博,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生态环境领域有关政策和措施,以公开促落实,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是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工作强化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做好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环保科研资金、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生态环境质量信息等信息的主动公开。2023年,官网发布生态环境领域相关信息5341条,组织新闻宣传及采访70次(新闻宣传活动40次,媒体采访30次),媒体报道1123篇,政务“双微”推文1541条(微信公众号发文709篇,微博发布832条)。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6件,上年结转7件,公开答复274件,转下年度办理9件。受疫情转段,经济社会活动明显回升影响,申请量同比增长42.9%,主要集中在行政审批领域。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均严格执行《条例》和相关规定,未向申请人收费。

  三是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全年制修订《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2023修订)》《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圳市建设工程中午或者夜间施工作业证明核发管理办法(试行)〉续期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共3件,全部都同步做好政策解读。按照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部署,完成《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等4件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是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动完成55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接入“i深圳”,其中使用市统一申办系统的31个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都实现了在线申办。对“入河排放口备案(设置)”“入海排放口备案(设置)”等6个新增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单点登录、网上申办配置,并进驻市一窗综合服务受理平台、市公共审批平台,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五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编制印发局2023年政务公开责任分工方案,建立任务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调度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5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7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11

行政强制

23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6

33

1

9

0

7

27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2

14

0

9

0

6

15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2

0

0

0

0

1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3

1

0

1

0

1

3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1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7

12

1

0

0

0

70

(七)总计

226

30

1

10

0

7

27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

1

0

0

0

0

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1

2

0

0

0

1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对标先进,与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信息公开仍有差距。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动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一是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持续做好生态环境领域重要政策、重点服务事项和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队伍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加强政策解读交流,提高政策解读水平,让政策更加通俗易懂,更加接地气、便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相关附件

相关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