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现公布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媒体、微信、微博,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生态环境领域有关政策和措施,以公开促落实,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是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工作。强化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做好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环保科研资金、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生态环境质量信息等信息的主动公开。2023年,官网发布生态环境领域相关信息5341条,组织新闻宣传及采访70次(新闻宣传活动40次,媒体采访30次),媒体报道1123篇,政务“双微”推文1541条(微信公众号发文709篇,微博发布832条)。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6件,上年结转7件,公开答复274件,转下年度办理9件。受疫情转段,经济社会活动明显回升影响,申请量同比增长42.9%,主要集中在行政审批领域。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均严格执行《条例》和相关规定,未向申请人收费。
三是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全年制修订《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2023修订)》《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圳市建设工程中午或者夜间施工作业证明核发管理办法(试行)〉续期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共3件,全部都同步做好政策解读。按照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部署,完成《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等4件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是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动完成55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接入“i深圳”,其中使用市统一申办系统的31个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都实现了在线申办。对“入河排放口备案(设置)”“入海排放口备案(设置)”等6个新增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单点登录、网上申办配置,并进驻市一窗综合服务受理平台、市公共审批平台,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五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编制印发局2023年政务公开责任分工方案,建立任务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调度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对标先进,与高标准、高质量开展信息公开仍有差距。
2024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推动政务公开高质量发展。一是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持续做好生态环境领域重要政策、重点服务事项和重点工作的信息公开。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队伍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加强政策解读交流,提高政策解读水平,让政策更加通俗易懂,更加接地气、便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