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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现公布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有关工作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作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一是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工作做好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环保科研资金、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生态环境质量信息等信息的主动公开。2024年,官网发布生态环境领域相关信息5291条,组织新闻宣传及采访81次(新闻宣传活动43次,媒体采访38次),媒体报道1000余篇,政务“双微”推文1259条(微信公众号发文594篇,微博发布665条)。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5件,上年结转9件,公开答复241件,转下年度办理3件。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均严格执行《条例》和相关规定,未向申请人收费。

  三是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全年制修订《深圳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深圳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试行)》等部门规范性文件共9件,起草《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份,均同步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关于轻型汽车执行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等3件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是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全市一盘棋要求,推动市、区两级18个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共性要素市域范围统一,促进同一事项市域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审批。建立全国首个区域环评智能选址服务平台,将管理清单结合电子地图落实到区域环评具体评价单元,形成了“一张评价地图+一份管理清单”的电子化成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5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3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0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50

行政强制

25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6

19

1

6

0

3

23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1

0

0

0

0

9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6

13

1

6

0

1

14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1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1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7

0

0

0

0

0

1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59

5

0

0

0

2

66

(七)总计

211

20

1

6

0

3

2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5

0

2

3

10

0

0

1

1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为政策解读方式不够丰富、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2025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一是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升。二是加强政策解读,注重解读实质,准确传达政策内涵,进一步发挥政策解读效果。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相关附件

相关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