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现公布我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有关工作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作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一是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工作。做好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环保科研资金、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生态环境质量信息等信息的主动公开。2024年,官网发布生态环境领域相关信息5291条,组织新闻宣传及采访81次(新闻宣传活动43次,媒体采访38次),媒体报道1000余篇,政务“双微”推文1259条(微信公众号发文594篇,微博发布665条)。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35件,上年结转9件,公开答复241件,转下年度办理3件。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均严格执行《条例》和相关规定,未向申请人收费。
三是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全年制修订《深圳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深圳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试行)》等部门规范性文件共9件,起草《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份,均同步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关于轻型汽车执行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等3件规范性文件清理。
四是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全市一盘棋要求,推动市、区两级18个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共性要素市域范围统一,促进同一事项市域范围内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审批。建立全国首个区域环评智能选址服务平台,将管理清单结合电子地图落实到区域环评具体评价单元,形成了“一张评价地图+一份管理清单”的电子化成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为政策解读方式不够丰富、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2025年,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一是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升。二是加强政策解读,注重解读实质,准确传达政策内涵,进一步发挥政策解读效果。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