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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公布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有关工作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作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一)持续推动政务主动公开

  强化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做好生态环境专项规划、部门预决算、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生态环境质量信息等全方位的主动公开。2025年,依托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区人民政府平台发布信息119条,借助深圳生态在线、坪山发布等官方自媒体账号发布文章10篇次,回复人民网-领导留言板22条。

  按法定程序办结并公开行政审批信息。2025年我局共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4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备案项目128宗,城市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内夜间连续施工作业审批254宗,项目开工前承诺书16宗,排污许可证核发134宗、排污许可证注销31宗。

  按法定程序公开环境监测监管信息。2025年我局共发布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监督性监测结果13批次,发布污染源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情况14批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建立健全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答复等流程,明确各环节主体和办理时限。2025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办2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全部依法依规按时办结。

  (三)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我局对公开上网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提现为公开格式有待进一步统一,形式、内容方面有待进一步丰富等方面。

  2026年,我局将按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一是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升。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安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相关附件

相关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