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公布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政务公开有关工作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作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一)持续推动政务主动公开
强化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做好生态环境专项规划、部门预决算、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生态环境质量信息等全方位的主动公开。2025年,依托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区人民政府平台发布信息119条,借助深圳生态在线、坪山发布等官方自媒体账号发布文章10篇次,回复人民网-领导留言板22条。
按法定程序办结并公开行政审批信息。2025年我局共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4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备案项目128宗,城市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内夜间连续施工作业审批254宗,项目开工前承诺书16宗,排污许可证核发134宗、排污许可证注销31宗。
按法定程序公开环境监测监管信息。2025年我局共发布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监督性监测结果13批次,发布污染源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日常检查情况14批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建立健全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答复等流程,明确各环节主体和办理时限。2025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办2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0件,全部依法依规按时办结。
(三)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我局对公开上网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提现为公开格式有待进一步统一,形式、内容方面有待进一步丰富等方面。
2026年,我局将按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务公开能力。一是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升。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安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