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内容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紧密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的新形势、新任务,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一是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工作。做好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环保科研资金、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生态环境质量信息等信息的主动公开。2025年,官网发布生态环境领域相关信息3963条,组织新闻通气会8次,媒体新闻宣传及采访72次,媒体报道700余篇,零碳全运工作被央视《新闻联播》《新闻直播间》等栏目报道,政务“双微”发布推文1356篇(微信587篇,微博769篇)。
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6件,上年结转3件,公开答复277件,转下年度办理22件。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均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规定,未向申请人收费。
三是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严格遵照法定程序审查发布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通告、入河排放口管理办法等6部规范性文件,均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及续期审核把关。
四是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改革。聚焦涉企审批提质增效,将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审批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高效审批服务助力企业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为政务公开的深度与广度有待拓展、政策文件解读的精准性与实效性仍需提升等。
2026年,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要求,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政务信息。不断探索丰富政策解读方式,综合运用图表图解、音视频等多种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精准性、时效性和指向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