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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2017年度工作报告

  2017年,我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认真办理环境信息公开申请,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知情权,提高生态环保工作透明度。

  一、概述

  我委严格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7〕123号),将信息公开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予以积极推进,保障政务公开。按照省环保厅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市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委实行统一领导,构建了各处各单位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公开工作网络,确保及时、全面、准确、公开各类环境信息。一是推进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在深圳人居环境网开设深圳市重点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栏,对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信息、总量控制等项目进行更新发布。通过深圳人居环境网每月定期发布深圳市重点河流水质情况和深圳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动态公开重点领域环境信息。二是及时开展政策解读。在深圳人居环境网上对《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等16项政策法规进行了专题解读,便于市民更好地理解环保法律法规。三是研究建立舆情回应机制。根据市政府绩效考核的要求,研究制定环境舆情应对绩效考核方案,建立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规范舆情监控、响应、送达、反馈等程序和时限要求。四是加强制度建设,发布权责清单信息,建立了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并及时更新,制定了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将政务公开培训纳入工作计划。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我委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90条,包括组织机构、规章、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类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等。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9场,进行网上访谈或民声热线5次,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867条,微博公开信息731条,微信公开信息379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7年,我委受理环境信息公开申请78宗。其中,网上申请42宗,信函申请33宗,当面递交申请3宗。我委同意公开78宗,同意部分公开0宗,公开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7年,我委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发生。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7年度我委无因信息公开事务受到行政诉讼,无因信息公开事务受到的行政复议和申诉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备力量不足,业务技能熟练程度有待加强。下一步要加强业务培训。通过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的方式,提高业务能力,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业务指导,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不够广泛,下一步应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要立足新媒体发展的新形势,在继续做好网站公开的基础上,借助微博、公众号等渠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内部分工,细化环境信息公开工作规则,规范已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和时限,确保已申请公开工作落实到位,避免行政争议。

  七、本报告可在深圳人居环境网(www.szhec.gov.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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