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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居环境委员会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现将我委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0年度,我委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适应形势,立足实际,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以打造阳光政务为导向,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调动和鼓励全社会力量参与环保工作的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2009年8月,深圳市政府进行机构改革,组建了人居环境委员会,不再保留环境保护局。为此,我委及时成立了以刘忠朴主任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明确秘书处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牵头负责单位,信息中心、宣教中心在技术力量和具体工作中积极配合,全委各处分工协作。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委领导多次在委务会上研究政府信息工作,并经常给予具体的工作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各单位各司其职,迅速完成了对我委政务网站、新闻、信息技术等多种力量的整合,为实现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一体化方面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二)加强制度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在此项工作开始,我委就狠抓制度落实,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程序、信息更新程序、申请公开程序、网上咨询答复程序、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信息统计要求等各项工作制度;按规范编制并主动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我委政府信息公开涉及8大项,34小项;梳理、确定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了规范的内部流转规则。

  (三)加强组织学习,加大政务公开培训力度。在参加环保部和全市的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培训工作的同时,我委强化学习和培训工作力度,通过全委工作部署大会、委务会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对各单位领导开展专门培训;同时,还邀请专家和我委负责信息公开的同志专题讲解政务公开有关知识,开展普及到个人的培训工作,全方位的提高了全委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四)建立了各项监督保障制度。一是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督促各处、各单位认真履行信息公开的职责,强化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二是加强组织,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不断完善审查程序,印发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审查制度和流程,确保无失泄密事故发生;三是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受理、反馈等原始登记的归档制度,以备在法律事务处理中做到有案可寻,有据可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委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社会关注的环境热点、焦点内容予以公开,积极打造阳光政务,尽量确保已出台的应公开的信息尽快被广大群众知晓,将行政行为始终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促进依法行政、科学行政、高效行政。截至目前,我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470条。公众可通过市政府在线或深圳市人居环境门户网站上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我委发布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0年度我委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并于规定期限内将受理结果反馈至申请方,申请方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0年度我委无收费和减免情况发生。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0年度我委无有关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和申诉情况。

  六、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新工作、新任务,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我们逐一解决:一是我委公开的方式和渠道还不多,我委网站平台、基层环保业务受理平台没有充分加以利用;二是基层执法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够,主动公开的信息社会知晓度不高;三是由于我委办公系统尚未完全将政府信息公开项目纳入办文流程,使2010年度部份信息公开内容不能及时公开,公开工作的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

  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我委将进一步加强网络维护和建设,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办法,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通过监督电话、网上信箱等途径,接受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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