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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拟录用人员公示公告

  根据《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现对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818A室,邮编:518042,监督电话:0755-23911903,传真:0755-23911874,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录用情形的,将按规定申报办理录用手续。最终是否录用,以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的录用文件为准。

  附件: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拟录用人员公示名单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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