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管理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经研究决定:
张晓波同志任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和标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和标准处副处长职务;
厉红梅同志任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副处长职务;
刘杰同志任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和海洋生态环境处(土壤生态环境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和海洋生态环境处(土壤生态环境处)调研员职务;
林卫强同志任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和化学品处(环境应急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和化学品处(环境应急管理处)调研员职务;
陈碧芸同志任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气候变化处(生态环境监测与科技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气候变化处(生态环境监测与科技处)副处长职务;
张志宇同志任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管理处(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管理处(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李俞瑾同志任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督查处调研员,免去其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督查处副调研员职务;
孔德强同志任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规划发展处调研员(主持工作),免去其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规划发展处副处长职务;
林振团同志任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和海洋生态环境处(土壤生态环境处)调研员,免去其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自然生态和海洋生态环境处(土壤生态环境处)副处长职务;
曾庆郁同志任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气候变化处(生态环境监测与科技处)调研员,免去其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应对气候变化处(生态环境监测与科技处)副处长职务;
周媛同志任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副调研员,免去其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科员职务;
沈建强同志任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和化学品处(环境应急管理处)副调研员,原深圳市环境监察支队信访科科长职务自然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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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