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定于2017年9月公开选聘1名财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岗位选聘计划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选聘计划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专业技术高级岗7级1名。
二、选聘范围
具有深圳户口、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且在聘副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岗位不少于2年;
2.具有5年以上的财会工作经验;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至2017年8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9月18日-2017年9月22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红桂一街环保大院3栋306室。
(三)联系人:陈彦羽,电话:25980760。
(四)资格审查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者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2017年度职员选聘个人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户口本、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等;
2、5年以上财会工作经历证明,及2年以上在聘副高财会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入职备案时还需提交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聘用合同等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按要求提供计划生育相关材料。其中:已育或已孕人员,包括离异、丧偶且生育(含收养)过子女的,提交《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未婚或未孕人员,采用个人申报承诺制度,提交《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原件2份,见附件3)。
注意事项:1、学历、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选聘职位要求不符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所提供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的不接受报名,其中弄虚作假的记录在案并报市人事部门。4、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5、资格初审需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报名。
(五)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考核通知书。
五、适岗能力测试
(一)考核时间和地点:
1.计划时间:2017年9月25日
2.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桂一街50号环保局大院3栋309会议室
(二)考核的内容和方式
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实际业务水平和适岗能力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
六、结果公布
根据适岗能力测试成绩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并在深圳市人居环境网公布。
七、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由专人陪同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执行。
(二)资格复审及考察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将组织审查拟聘人员所提供的资料是否与公告及岗位表公布的条件要求相符,并由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组织到拟聘人员原单位进行实地调查、调档审阅等方式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
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公示及聘用环节。
八、公示
拟聘人员将于考察结束后在深圳市人居环境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根据公示情况,研究决定拟聘用人选,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公告由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岗位选聘计划表》
2.《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2017年度职员选聘个人报名表》
3. 《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