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发布的《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职员选聘公告(2016年)》,现对体检、资格复审和考察合格的拟聘职员人选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7月8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委人事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818房,联系电话:23911876,邮政编码:518040,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委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恰当的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发现有不予录用情形的,取消拟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任情形的,将按有关规定办理职员录用手续。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