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拟公开选聘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人数
本次拟选聘专业技术五级职员1名,详见深圳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选聘职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聘范围
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选聘条件,具体要求见深圳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选聘职员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职员义务;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0年6月(近5年)以来参加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考生应事先填写好《深圳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选聘职员报名表》(附件2)。
报名时间:
2015年 7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朗山路九号东江环保大楼711室电话:86676175。
2.所需材料:
(1)身份证;
(2)户口本;
(3)学历、学位证书;
(4)职称、职业资格证、工作证明等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证明;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
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3.其他。
(1)需提供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出具的文凭验证证明。
(2)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3)报考人员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4)报考人员联系方式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初审。
根据个人提交的材料现场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现场发放准考证。
五、考核
由深圳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负责组织。
考核方式:结构化面试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 2015年 8 月3日下午2:30。
面试地点:深圳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面试完毕领取《选聘职员面试成绩回执》。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可于 2015年8月 10日下午2:30 在深圳人居环境网站(http://www.szhec.gov.cn/)查询。
七、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审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人居环境网站(http://www.szhec.gov.cn/)公示7天。
八、办理聘用备案及相关手续
(一)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向市人事行政部门申报,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按协商、自愿原则签订聘用合同。
九、其它事项
(一)此次招聘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5年6月30日,例如具有2年以上的环评审查工作经验是指2013年6月30日前从事环评审查工作。
(二)职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请按相关规定文件执行。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我市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人居环境技术审查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