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检察公益诉讼的改革部署,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深入开展,10月12日下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与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举行《关于在环境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的工作方案》签约仪式。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雁林与市人居委党组书记、主任刘初汉分别代表双方签约。
双方一致表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重大决策和要求上来,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相互支持,将司法手段和行政手段有效对接,针对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共同发力,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切实维护生态环境领域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建设蓝天白云、青山碧水的美丽深圳,提升深圳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在工作方案中,双方决定联合成立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小组,负责保障和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推动职能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同时,还要求建立互派交流学习工作机制、定期沟通座谈机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机制、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信息与公益诉讼工作互通机制、典型敏感案件联合执法工作机制、重点案件回访机制、生态环境领域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宣传工作机制、以案释法培训机制等8项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