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幸参加了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现场聆听了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这是我第二次现场聆听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第一次是2018年5月参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时。再次现场聆听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我真切感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上,心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伟大历史担当和关心关切特区建设的伟大情怀,让人倍感自豪,倍感振奋,热血沸腾!”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刘初汉接受记者专访时讲述了现场聆听总书记重要讲话的感受。
刘初汉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总结经济特区建设经验的同时,还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为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而团结奋进。特别是勉励特区广大干部群众,要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努力续写更多“春天的故事”。
“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勇于担当,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按照市委六届十六次全会的部署,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让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在生态环境领域落地生根、结出丰硕果实。”刘初汉说。
在生态环境领域先行先试,努力推动特区生态环境事业在历史新起点上再创辉煌
记者:总书记指出,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要在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并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出发,拿出更多改革创新举措,把生态环境等问题一个一个解决好。对此您怎么看?
刘初汉: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对深圳改革开放、创新发展寄予厚望、科学部署,充分体现了总书记对深圳经济特区发展的亲切关怀和厚望重托,体现了党中央对深圳经济特区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鼓舞人心、催人奋进,必将推动深圳经济特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勇担新使命、开创新境界。
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必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要在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并从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反复出现的问题出发,拿出更多改革创新举措,把生态环境等问题解决好,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这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遵循和最高准则,是对特区生态环境事业发展的高瞻远瞩谋划,也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生态环境各项工作的行动纲领。
作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的主要负责人,我将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学懂弄通、深刻领会、准确把握重要讲话的精神实质;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不折不扣地把中央、省、市有关生态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到位,特别是针对特区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大气、水和噪声问题,我们将全力以赴,按照“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的要求,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逐年进步,让特区百姓生态环境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千方百计、多措并举推进“双区”建设,重点抓好生态环境领域的综合改革试点,努力推动特区生态环境事业在历史新起点上再创辉煌。
以深化改革为突破,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记者:深圳贯彻落实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釆取了哪些措施、有哪些亮点工作?
刘初汉:总书记重要讲话为我们进一步办好经济特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扩大开放,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40年来,深圳生态环境部门始终坚持筑牢能力基础,以深化改革为突破,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深圳生态环境部门以改革为核心,以创新为手段,持续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形成工作合力,为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深圳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早在2007年,深圳就开始实行环保实绩考核制度,领先全国9年时间,2013年升级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考核范围扩展到11个区,19个市直部门和12个重点企业,2015年被新华社誉为生态文明“第一考”,获得生态环境部“绿坐标”制度创新奖。近年来,又先后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效突显。我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经验在中央深改组通报刊发,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
二是全面实施最严法治。始终坚持立法先行,先后出台特区环保条例等20余部生态环保类法规和40余部地方标准、技术规范,初步形成具有深圳特色的生态环保法规标准体系,首创按日计罚等制度被国家环保立法吸收。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2017年以来,持续开展“利剑”系列执法行动,共查处9556宗环境违法行为,处罚金额达8.02亿元,同时制定并发布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对375家企业实施正面监管,实现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扎实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累计整治1.77万家,基本实现“动态清零”。
三是创新管理制度。在市级层面成立环保警察,建立健全“两法衔接”机制、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严惩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签订全省首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入选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典型案例。推进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投保企业628家,保额约5.68亿,均居全国前列。首家环境资源法庭在龙岗法院挂牌,全市环境资源案件实行集中管辖。市中级人民法院也成立了环境资源法庭,是全省中级人民法院首个实行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专门审判机关。创新建立驻点检察官和特邀检察官助理交流工作机制,共同建立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的司法屏障。着力打造智慧管控平台,初步实现全市生态环境一体化智慧管控。
四是创新性开展生态系统服务价值(GEP)核算。2018年启动了全市层面GEP核算研究工作,积极探索适合的GEP核算体系和成果应用路径。目前,已出台我国第一份GEP核算统计报表制度,率先发布了GEP核算平台,为全面掌握生态系统运行状况,保障生态环境的长久治理夯实了基础。
此外,我市始终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发动全社会共同践行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努力将建设美丽深圳转化为全民自觉行动。
深圳担负先行先试使命,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综合改革试点
记者:去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今年中办、国办又公布了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请您介绍一下,深圳在生态环境领域开展综合改革试点的主要内容有哪些?目前进展情况如何?
刘初汉:今年10月,中办、国办公布了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及首批授权事项清单,其中,生态环境领域有2项纳入首批授权清单,分别是:完善气候投融资机制、实施区域空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6项纳入改革实施方案,分别是:扩大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范围、支持完善产品环保强制性地方标准、建立绿色产业认定规则体系、推动完善陆海统筹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机制、实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入海排污口分类管理制度。
中央支持深圳实施综合授权改革试点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圳的关心和关爱、厚望和重托。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体制改革是综合授权改革六大重点领域之一,既是对深圳生态环境的厚望,也指明了深圳生态环境下阶段工作的重点方向,是深圳生态环境建设的重大机遇。
我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经过了上一轮的攻坚期,进入了下一轮的开拓期,要向很多全新的领域进行拓展。综合授权改革批量下达我市生态环境领域8项任务,是我市生态环境领域下阶段工作的重点,指引了我们前进的方向。
生态系统的保护与修复、最严格环境保护制度、绿色低碳发展等当前生态环境保护的几大重点板块,在综合授权改革的各项任务中都有体现:
例如,陆海统筹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机制、入海排污口分类管理两项改革强调陆地和海洋的统筹协同、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的系统治理,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整体系统观的生动实践。
区域空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改革、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两项改革要求强化重污染项目环评管理的同时降低无污染项目落地门槛,对区域开展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同时开展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聚焦于“最严格的保护和最充分的发展的协调机制”。
完善气候投融资机制改革要求搭建便利国际气候资金投资境内项目的平台,对应着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的使命。
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产品环保强制性地方标准、建立绿色产业认定规则体系三项改革要求产业部门在风险防控、产品标准、认定规则等领域全面提升,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创新和尝试。国家将这些板块较为前沿的问题放给深圳,希望深圳先行先试,开辟一条先行先试的路径。
目前,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改革试点正在全力推进当中,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了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专班,倒排工期,初步制定了各改革举措的实施方案,部分项目已经进入实际操作阶段。(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