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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4年深圳市自然学校、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

  根据深圳市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有关工作部署,现启动2024年深圳市自然学校、环境教育基地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于2024年1月29日前向市生态环境局各区管理局提交自然学校和环境教育基地申报材料,具体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深圳市环境教育基地申报条件

  具有较好的基础条件和社会效益,能按要求对社会公众开放,各项行为符合环保法规,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在环境保护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等先进典型;

  (2)在全市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环保示范工程;

  (3)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同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较高水平的博物馆、科技馆、动植物园、旅游景点、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等;

  (4)生态环境保护良好的院校、场所、行政区域等。

  2.深圳市自然学校申报条件

  具有较好的基础条件和社会效益,能按要求对社会公众开放,各项行为符合环保法规,具备典型的自然地理区域,或者是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有专职和兼职管理人员及志愿者教师队伍;有结合自然学校自身特点编写、印制的自然学校特色教材;有专用教室;提供亲近自然的教学与体验。

  (二)申报资料

  1.申报推荐表;

  2.自评分表(按照附件3、4的附录A逐项自评分)

  3.指标佐证材料(按照附件3、4的附录A逐条提供佐证)

  4.汇报PPT(5分钟左右,介绍主要环境教育特色)

  二、组织评审

  2024年3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评审专家组开展实地考核。

  三、命名公示

  2024年6月前命名公示。

  附件:1.深圳市环境教育基地申报推荐表

  2.深圳市自然学校申报推荐表

  3.《环境教育基地评价规范》(DB4403/T 217-2021)

  4.《自然学校评价规范》(DB4403/T 216-2021)

  5.指标佐证材料指引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24日

  (联系人:巫丹,联系电话:0755-83258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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