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决定对深圳市元景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或经审查后未批准,擅自开工建设一案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11月10日上午9:30。
二、听证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华夏路光明商会大厦18层1831室。
三、联系方式
0755-23172231。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参加听证会的所有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