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环境管理的通知》(粤环发〔2021〕8号)要求,现公开我市2023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自行监测结果(第3批),详见附件。
附件:深圳市2023年度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结果(第3批)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