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无障碍关怀版手机版 扫码访问手机版 数据开放数据发布繁體智能机器人 本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关于深圳市永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深圳市永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你涉嫌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施工的违法行为,我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于2024年1月23日作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环光明听告字[2024]5号),拟对你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

  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送达方式向你送达《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环光明罚字〔2024〕5号),现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环光明罚字〔2024〕5号)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

2024年2月2日


相关附件

为您推荐:

相关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