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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向张银铭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失信计分决定书的公告

张银铭:

  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4月对张银铭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组织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质量问题。我局依法需将已查明的有关事实和作出的处理决定向你送达,但因不知你的联系方式及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我局通过本公告向你送达(决定书内容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1.行政处罚决定书-深环(宝安)罚字〔2024〕10号

  2.失信记分决定书-深环(宝安)失决字〔2024〕9号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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