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57号)等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原定于2024年8月12日15时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832室就《深圳市入河(海)排放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因需对《深圳市入河(海)排放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修改,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将原定听证时间延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9月11日15:00。
二、听证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832。
三、联系方式
0755-23911770
四、注意事项
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8月30日前确定,并在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网公布。
特此公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