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成达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2月5日向你单位送达了深环宝安罚字〔2024〕1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你单位至今仍未履行该处罚决定。现因你单位无法联系,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深环宝安催字〔2023〕SJ18号《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在送达之日起10日内,将罚款贰拾万元缴至缴至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账号745864191277)、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账号9558854000001513733)等账户。你单位可在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我局进行申述或申辩。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