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深圳禾正医院改变所从事活动的范围,未按照规定重新申请领取许可证;未依法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未经批准,擅自转让放射性同位素一案公开举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10时00分
二、听证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坳六路6号四楼401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独任听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四、联系方式:0755-82732940
特此公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