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原定于2024年10月28日16时00分在深圳市南山区泉园路13号环境大厦四楼416会议室就深圳市南园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规定的排气污染检测方法和排放标准进行检测出具不实的检测报告一案公开举行听证会,因深圳市南园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开庭时间与原听证会举行时间冲突,特申请延期听证,经审查,深圳市南园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延期举行听证会的事由属于正当理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将原定听证时间延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16时00分
二、听证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泉园路13号环境大厦四楼416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四、联系方式:0755-26016071。
特此公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