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松岗分厂涉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4年11月19日(星期二)上午10:00。
二、听证地点: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二路96号)三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1.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在听证会举行前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
2.携带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证据材料。
3.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并事先告知本机关联系人。
4.申请听证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记录员回避的,应在2024年11月18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延期举行听证会的,应在2024年11月18日前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若无正当理由缺席,视为你单位放弃听证权利,听证终止。
四、联系方式:0755-27876468。
特此公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宝安管理局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