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岚途(深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一案公开举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4年11月22日10时00分
二、听证地点: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大同路4号仁和楼2栋416室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四、联系方式:0755-22101756。
特此公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