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决定对嘉锋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涉嫌通过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方式违法排放污染一案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4年12月20日上午9时30分
二、听证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华夏路光明商会大厦18层1831室
三、联系方式
0755-23172231。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