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应急预案的实用性,我局组织对《深圳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经市应急委同意,现将《深圳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及人员通讯录变更等情况,请径向市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附件:深圳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深圳市核与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