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环业科技有限公司、吕伟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工作,发现你单位/你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你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失信记分。
2025年1月24日/2025年4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你单位住所送达相关文书,发现你单位住所已空置,现场无人在场。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拨打你单位/你的联系方式,无人接听。2025年1月26日/2025年4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通过邮寄的方式向你单位/你送达相关文书,邮寄情况如下:2025年1月26日邮寄的相关文书,物流信息显示因收件人名址有误/不详且电话无法接通被退回;2025年4月11日邮寄的相关文书,物流信息显示已签收,签收人为同事,但因我局执法人员无法确认签收人的身份,在物流信息显示签收后,我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4月15日拨打你单位/你的电话,向你单位/你核实是否签收相关文书,均无人接听。
我局依法需将已查明的有关事实和拟作出的处理意见向你单位/你进行告知,因不知你单位/你的经常居住地、户口所在地,无法通过电话与你单位/你取得联系,即我局无法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你送达相关文书,为确保你单位/你的权利,我局通过本公告向你单位/你送达(公告内容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