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有关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决定对深圳市艾祥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一案公开举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4时30分
二、听证地点:龙华区龙华街道东环二路龙华环保大楼10楼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四、联系方式:0755-23336665。
特此公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华管理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