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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变更3套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为做好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公开公正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非现场执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等规定要求,现将我市近期变更设置地点的3套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设备相关详情以及全市139套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设备最新设置地点及使用情况(详见附件)公布如下:

序号

旧点位信息

新点位信息

区域

设置地点

区域

设置地点

1

光明区

观光路泉鸣路路口南行

龙岗区

丹平快速丹平东小区路段北行

2

盐田

明珠大道深盐路匝道出口路段南行

龙岗

丹平快速丹平东小区路段南行

3

宝安

宝安大道兴围路北行

宝安

凤塘大道正风工业园东往西

  特此公告。


  附件:全市139套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设备最新设置地点及使用情况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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