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联益石材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华宝实业公司第7栋102对你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你公司涉嫌存在未依照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行为。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作出《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深环光明责改字〔2025〕1008号],要求你公司改正未依照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行为。因现场检查时你公司无人配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有关规定,我局于2025年6月20日作出《协助调查通知书》[深环光明协字〔2025〕1006号],要求你公司协助调查。
因你公司现场无人配合,邮寄至你公司经营场所及法人提供的地址,法人均显示代签收,邮寄至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地址被退回,我局无法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深环光明责改字〔2025〕1008号]、《协助调查通知书》[深环光明协字〔2025〕1006号](内容详见附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深环光明责改字〔2025〕1008号]
2.《协助调查通知书》[深环光明协字〔2025〕1006号]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