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盐田管理局对辖区内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纳入深圳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和环境风险等级较大的单位进行了认真筛选,将盐田区8家单位纳入2025年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投保范围,为保证筛选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现将投保单位名单及累计责任限额予以公布。公示期为8月19日-8月27日(7个工作日)。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盐田区纳入2025年环境污染强制责任
2、保险投保范围的单位名单及累计责任限额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盐田管理局
2025年8月18日
(联系人:黄工,电话:0755-25165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