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25〕1号)、《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非营运类国四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深环〔2025〕204号),我局组织实施非营运类国四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政策,补贴资金实行“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现将补贴申请情况公告如下:
自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1月5日18时,“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已收到完整申请材料并进入受理待审核状态的车辆3434辆(淘汰补贴车辆3428辆,更新补贴车辆6辆),初步统计,申请车辆涉及补贴资金已达到补贴资金总额的67.7%。请符合条件的车主结合自身淘汰的需求,合理安排车辆淘汰更新,尽快提交申请,密切关注申请补贴车辆数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使用完毕我局将停止受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