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地方清洁生产专家库建设,经公开征集、条件审核、择优选聘、征求意见等环节,确定了清洁生产专家库成员(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入库专家应恪守职业道德,秉持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独立客观的公正立场,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积极参加相关咨询服务活动。在咨询评审工作中,如与相关方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咨询服务公正性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入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对在咨询评审工作中认真负责、表现突出、贡献显著的专家,将予以表彰和续聘;对不能胜任咨询评审工作的专家,将进行调整并增补新专家;对在咨询评审过程中把关不严、不负责任、出现较大问题和疏漏,或者其他不能独立、客观、公正履行专家职责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清洁生产专家库名单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