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无障碍关怀版手机版 扫码访问手机版 数据开放数据发布繁體智能机器人 本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向深圳市美人鱼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知)》《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指引》《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及信用修复指引》的公告

深圳市美人鱼文化传媒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马山头社区福东六巷12号A201对你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未按规定配置有效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叁万圆整的行政处罚。

  2025年10月24日,我局向你单位邮寄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你单位违法事实、处理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11月10日,你单位向我局提交陈述申辩材料。

  经核查,现我局依法需将已查明的有关事实和作出的处罚决定向你单位送达,因我局执法人员无法向你单位直接送达、留置送达《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环光明罚字〔2025〕60号)《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知)》《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指引》《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及信用修复指引》(内容详见附件),邮寄至你单位地址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住址均拒收被退回,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环光明罚字〔2025〕60号)

  2.《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交款书(通知)》

  3.《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指引》

  4.《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及信用修复指引》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

  2025年12月2日


相关附件

为您推荐:

相关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