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易事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春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绿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恒而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绪和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广东兴可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及王家军、董晓红、郭秀萍、杨华萍、景改萍、李岩、李晓、陈谦、李宁: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常态化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5〕367号)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常态化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常态化清理整治工作,发现你/你单位存在“全职情况材料不符合要求”、“挂靠”等违规行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你/你单位进行失信记分。
我局依法需将已查明的有关事实和拟作出的处理意见向你/你单位进行告知,但因无法与你/你单位取得联系,也无法通过邮寄等送达方式向你/你单位送达,我局通过本公告向你/你单位送达(告知书内容详见附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深环(龙华)失告字〔2026〕1号
附件2:深环(龙华)失告字〔2026〕2号
附件3:深环(龙华)失告字〔2026〕3号
附件4:深环(龙华)失告字〔2026〕4号
附件5:深环(龙华)失告字〔2026〕5号
附件6:深环(龙华)失告字〔2026〕6号
附件7:深环(龙华)失告字〔2026〕7号
附件8:深环(龙华)失告字〔2026〕8号
附件9:深环(龙华)失告字〔2026〕9号
附件10:深环(龙华)失告字〔2026〕10号
附件11:深环(龙华)失告字〔2026〕11号
附件12:深环(龙华)失告字〔2026〕12号
附件13:深环(龙华)失告字〔2026〕13号
附件14:深环(龙华)失告字〔2026〕14号
附件15:深环(龙华)失告字〔2026〕15号
附件16:深环(龙华)失告字〔2026〕16号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