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库管理规范》《气候投融资项目分类与评估规范》(DB4403/T 452—2024)、《深圳市气候投融资改革实施方案》《深圳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2027年)》以及《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开发库和推广库项目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开发库项目评审工作。经企业申报、资料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实等程序,拟将石壁龙园区光伏工程(一期)项目等3个申报项目确定为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开发库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如对上述项目纳入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开发库项目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邮编:518034
邮箱:qhtrz2024@meeb.sz.gov.cn
联系电话:0755-23911887
附件:国家(深圳)气候投融资项目开发库项目名单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