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管,公开公正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非现场执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等规定要求,现将我市近期变更设置地点的3套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设备相关详情公布如下:
序号 |
旧点位信息 |
新点位信息 |
区域 |
设置地点 |
区域 |
设置地点 |
1 |
宝安区 |
广深公路辅路钟屋物流园段南行 |
福田区 |
香蜜湖路市委党校路段南行 |
2 |
龙岗区 |
龙平西路黄阁路路口东侧西行 |
福田区 |
香蜜湖路市委党校路段北行 |
3 |
龙岗区 |
龙岗大道北行(龙岗中心医院人行天桥) |
福田区 |
北环大道中审大厦路段东行 |
特此公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