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和《广东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粤府办〔2023〕2号)等有关要求,确定深圳奔力塑胶有限公司等46家企业为我市2026年第二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见附件1)。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紧扣审核重点
各企业应依据强制原因,围绕审核重点开展审核工作,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环境或风险问题。同时遵循清洁生产“节能、降耗、减污、增效”八字方针实施全面审核,全面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二、限期完成审核
本通知公布的应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按照清洁生产审核细则及工作流程,结合自身实际科学制定实施计划,在名单公布后1个月内公开企业信息,2个月内启动审核,审核截止日期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提交验收材料。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的,应在审核截止日1个月前提交延期申请,无客观理由不予延期。
三、加强过程监督
各监管部门应立即将本通知按程序送达列入名单的企业,并加强对辖区内有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的企业跟踪管理,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审核要求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于每季度月末报送企业清洁生产进展情况,年底前报送辖区清洁生产完成情况。
四、严格依法查处
对在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未按规定要求实施审核、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企业,各监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逾期不开展审核或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定期将有关情况移交执法部门,并滚动纳入下一轮审核名单重新开展审核。
特此通知。
附件:1.2026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第二批)
2.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流程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