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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深圳市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安排,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现就深圳市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6日至2026年9月21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818B室,邮编:518040,监督电话:0755-23934590,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附件: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深圳市拟推荐对象名单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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