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深圳市行政听证办法》的规定,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决定对深圳太辰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转移固体废物出省行政区域利用未提前报送信息案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6年10月9日上午10:00
二、听证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金牛西路8号荣德大厦610会议室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听证机构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需要参加旁听的人员,请提前一天电话预约并登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出示身份证。
四、联系方式:0755-89374011。
特此公告。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坪山管理局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