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要求,我局于2019年8月5日公开了深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相关文件。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事宜的通知》(深府函〔2019〕258号)要求:“通过水质保障工程措施调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区域,调整后参照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要求进行环境管理”,现公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具体的管理要求。
特此公告。
附件:深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优化调整管理要求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