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无障碍关怀版手机版 扫码访问手机版 数据开放数据发布繁體智能机器人 本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其他 > 通知公告

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关于深圳市部分区域空气异味监测的通报

  2019年1月8日起,我市多个行政区居民反映空气中有异味,根据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的安排,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利用自动监测设备、移动监测车、手工监测等多种方式,对我市部分区域的空气质量的进行了监测。具体情况如下:

  一、空气自动监测

  我市目前有11个国控空气监测站和75个街道空气监测站,通过分析1月8日0时到1月10日12时期间监测数据发现,部分空气指标有明显波动,个别时段全市PM10、PM2.5突增趋势保持一致,但仍在我市近期空气指标波动的正常范围内,无明显异常。详见空气质量专报。

  二、废气污染源自动监测

  深圳市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平台联网废气排污单位共41家,涵盖我市大部分废气重点排污单位。在2019年1月8日18:00至1月10日14:00时段内,均未发现废气排污单位在线监测数据波动异常超标排放的情况。

  三、移动监测车监测

  出动两辆移动监测车对2个固定测点进行连续跟踪监测。其中移动空气监测车监测点设在龙华区龙华环保所,监测项目6项,分别为二氧化氮、臭氧、二氧化硫、一氧化碳、PM10和PM2.5,9日21时至10日12时期间,各项指标小时均值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VOCs监测车监测点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振华兴科技公司大院,监测项目为56种挥发性有机物,包括烷烃、烯烃和芳香烃,2019年1月8日22:00至1月10日14:00期间,未检测到异常污染物。

  四、手工监测

  共布设3个测点,分别为南山区欧洲城门前广场、龙岗区龙城广场、龙华区龙华环保所,采用便携式GC-MS手工监测,筛查和监测空气中有害气体浓度、测量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三个测点的空气中均未检测到任何有害物质,总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小时均值均低于10ppb。

  初步结论:

  1月8日晚到9日全天,深圳空气质量日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个别指标波动在正常范围内;9日下午,南山区、龙岗区、龙华区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结果表明空气中有机物浓度非常低,不会影响人体健康,宝安区沙井片区8日至9日空气未检测到有毒有害物质;全市重点废气排放企业生产正常,无超标排放现象。

  附件: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专报

  深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2019年1月10日


相关附件

为您推荐:

相关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