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电磁辐射监测数据的准确性与有效性,我委拟于2018年12月14日-12月21日在深圳、广州市开展电磁辐射环境监测设备比对测试。比对测试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对测试依据
HJT10.2-1996 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
HJ681-2013 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测方法
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HJ972-2018)
GB8702-1988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GB8702-2014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二、比对测试内容
便携式电磁辐射选频仪、电磁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电磁环境质量在线监测设备。
三、比对测试方式:
1、室外环境监测设备性能比对;
2、电波暗室内监测设备性能比对;
四、比对测试时间与地址
12月14日下午14:30-18:00,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梅坳七路8号801会议室签到,有参加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的单位在监测站办公大楼前草坪架设调试在线监测设备;
12月15日—16日,各在线监测设备连续运行2天,保存监测结果,比对各设备连续监测性能;
12月17日上午9:30-12:00,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110kV高压线下方,低频在线监测设备电场室外比对测试;
12月18日10:00—18:00,深圳市石岩中波发射台旁,中短波在线监测设备室外比对测试;
12月19-21日,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伴河路84号,电波暗室内各仪器设备性能比对测试。
五、比对测试要求
(一)参与测试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需提供比对项目中至少1台设备,测量探头应为全向性探头;对调频广播及以下频段监测的设备应具备同时测量电场和磁场的能力;参加比对仪器应附检定(校准)证书、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国产设备需提供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二)便携式选频辐射测量设备测量频段覆盖通信基站2G/3G/4G及即将开展的5G频段;电磁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的频段应尽量有针对性的覆盖交流输变电工程、中波、短波、通信基站、广播、电视、雷达等电磁污染源;电磁环境质量在线监测设备应尽量保证测量频率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三)在线监测设备需具备自主供电能力,采集数据需传输到现场的计算机(各参与测试单位自备相关设备),并以软件保存并导出的数据作为测试结果。
(四)各参加单位应保证比对测试期间监测设备的正常运行。
六、报名时间和方式
请有意向参与本次比对测试的厂商或代理商于2018年12月10日前将报名表(附件)及相关产品资料发至邮箱:hgzx@szhec.gov.cn。
附件:电磁辐射环境监测设备比对测试报名表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2018年11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颖琪,33049386)